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术型学位条件
1.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由医院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推荐报名。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3.申请专业与目前从事专业一致。
4.所申请专业需是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具有相应的指导教师(《首都医科大学接受硕士学位申请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1)。
(二)申请专业型学位条件
1.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我校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由医院人事部门或规培基地出具相关证明推荐报名。
2.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所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
4.申请专业需是我校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且具有相应的指导教师的专业(《首都医科大学接受硕士学位申请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2)。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4-02-28 至 2030-12-31
现场确认事宜:
1. 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以所在单位(基地)教育处通知为准。
2. 提交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表》(附件3)(原件1份):
表中各项内容应完整填报,“本人承诺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抄填写。申请人须保证填报内容、照片与信息平台完全一致(可查询信息平台内“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帐户管理-修改联系方式”等项目填报),如不一致恕不办理。确认现场不提供空白表,请务必提前填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针对申请专业型学位且已取得该证书的人员)。
请按上面顺序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表》和各个复印件于左上角装订成册准备现场提交,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见有关原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