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名称:公共管理学 我要申请
地区:上海市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科门类:管理学 学科名称:公共管理学
是否一级学科授予: 否 最长申请年限:6年 接受人数上限:1000人
二级学科:
120401--行政管理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4--社会保障
1204Z2--公共安全管理
课程考试科目:
公共课二门,专业课二门
申请条件:

 参照《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办法》。部分内容如下:
“第四条 申请授予本校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第五条 提交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三)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第六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内容:
(一)申请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
1. 完成研修班的课程学习
参加本校及本校认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
2. 学位课程考试
(1)学校对以同等学力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人员设立学位水平考试,并按照在校研究生的考试标准评定成绩;
(2)学校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对所申请专业建立学位课程考试题库,按题库的要求组织考试。
3.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2)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第七条 申请人通过所申请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6-03-02      至      2050-03-02

现场确认事宜: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采集图像及指纹信息,采集图像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3.现场确认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4.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