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4.修完所有规定学分,且修课成绩在有效期内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6-09-17 至 2027-09-16
现场确认事宜:
具体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