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完成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3.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5.符合学校关于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和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具体规定。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5-05-09 至 2028-02-28
现场确认事宜: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报成功联系工作人员确定现场确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