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完成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3)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5)符合学校关于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和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具体规定。
满足上述条件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及授予所涉及的有关材料,按照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5-06-11 至 2028-02-28
现场确认事宜:
请及时关注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cec.ysu,edu.cn/)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