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6-01-06 至 2027-01-01
现场确认事宜: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纸质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张,身份证正反面需印在同一面),身份证原件需同时携带到现场。
2、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张),毕业证书原件需同时携带到现场。
3、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张),学位证书原件需同时携带到现场。
4、学位认证报告(打印1张)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1张)
6、《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鉴定意见。
7、《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