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专业必须与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6-01-19 至 2026-12-31
现场确认事宜:
1、申请人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
2、现场确认时须采集指纹和图像,申请人应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3、现场确认时须核对资格审查表,申请人确认资格审查表无误后应签字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