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接受网上申请时间范围:
2026-09-02 至 2027-09-01
现场确认事宜:
1.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需采集申请人图像、审核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